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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刘猛
近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9月25日,草案全文及相关说明公布,并于当日至10月10日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草案》共分10章68条,从创新主体、创新人才、科研技术创新、产业创新与社会发展、金融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建设、以张江为重点等方面,明确了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具体要求和方向。
在金融支持方面,《草案》涉及到许多支持方向,如风险投资、多层次资本市场、科技信用、金融技术等。其中,多层次资本市场提出拓宽科技创新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上市、发债、并购、再融资等活动;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在科技板块上市。
苏宁金融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傅毅夫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科技创新企业面临着发展周期长、风险高、成本高的问题,获得资金支持相对困难。此举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了资金支持,丰富了融资渠道;同时,加快科技创新企业上市也有助于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企业转型发展,增强竞争力。
在创新方面,《草案》提出,政府采购时,应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的中小科技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采购。
对此,傅毅夫表示,中小科技企业是自主创新主体中最活跃的部分,也是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的主要阵地,在提升区域竞争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根据草案,中小科技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可以依法优先购买,相当于分担一些中小科技企业的经营压力,解除它们的后顾之忧,然后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技术研发和扩大再生产上,释放创新活力,为地区和产业发展注入动力。
同时,《草案》提出了“聚焦张江”的具体建设目标。《草案》指出,张江国家综合科学中心是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关键举措和核心任务。上海将根据国家战略部署,建设张江国家综合科学中心、张江科学城和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其中,建议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共同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的创新措施有条件的可以在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广实施。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园区应优先考虑科技创新政策和各区体制机制改革措施。
傅毅夫表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上海科技创新资源最密集、科技创新主体最多、科技创新活动最丰富的区域。该草案旨在使张江成为上海的区域创新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集聚优势和引领作用,促进科技与工业、文化、教育、信息等诸多领域的深度融合,辐射周边地区,带动区域整体发展。此外,张江还肩负着探索新的制度创新,形成可示范推广的发展模式的使命。
傅毅夫认为,草案的实施将使上海经济发展提高质量和效率,以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上海在世界上的综合竞争力。在国家层面上,有望形成领先的示范效应,为其他省区提供相应的发展经验,为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能。
来源:央视线
标题: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鼓励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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