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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
对于上市公司董,“资本玩家”很少说“监禁”,这可能开启了对a股市场法治供给的认知。
根据公开信息,违规行为的性质是恶劣的:相信违规、操纵股价、挪用资金、挑战监管等。他挑起的“1001议案”事件被监督部门认定为“挑战党和政府的权威,藐视法律规定,践踏社会公德,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了对小字违法行为的一审判决: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反信托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和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180万元,并追缴非法所得。
虽然目前只是一审判决,但笔者认为,该案本身已经向上市公司董事发出了明确的监管信号——a股市场的法治供给速度正在加快,行政“顶罚”被刑法填补后法治的“威慑力量空·怀特”力量有限。
首先,增加法治供给和完善法治制度正成为资本市场的“顶层设计”,而一审判决则成为加强法治监督的一个注脚。
在过去的一个月里,监管当局已经三次就完善资本市场的法治表达了意见。8月31日召开的财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提出,要大力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完善资本市场的法治体系,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加强法律责任追究,大幅增加违法成本,维护和增加人民财富的价值。如创造良好的市场生态的多重需求;9月6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出席第二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并表示要加强法治供给,加大补偿力度,这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前提条件;9月10日晚,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十二条深度改革”,其中第八条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大法治供给”。加快修订《证券法》和《刑法》,大幅提高虚假发行、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
其次,沉默案件的判决有望形成示范效应,警示a股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的幸运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信托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之便,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给上市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在a股历史上,笔者发现有几起董被法院认定构成背信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案件,被告最终被判刑。此外,2012年,当时的上市公司三联商社(现已重组更名)刑事报告称,三联集团大股东及相关责任人涉嫌背信弃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然而,他的报告最终没有被归档。
由于上述案例的时间跨度较长,资本市场对此关注较少。然而,罕见的案例是不同的,许多违规行为被认为是资本市场上“最精彩的”,市场密切关注它们。就董而言,目前即使是拔尖行政处罚的威慑力量也是有限的,极个别情况下“监禁”的司法先例的警示作用明显高于拔尖行政处罚,这使得那些运气好的人三思而后行。
第三,资本市场法律体系中“以刑治市”监管部分的法律基础正在完善。
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处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处理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规范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和未公开信息交易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法律适用。
据笔者了解,正在修订的《证券法》进一步提高了处罚标准,加大了对欺诈发行的处罚力度。同时,强化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此外,鉴于现行《刑法》对欺诈发行罪的刑期较短,中国证监会正在配合立法机关修订完善《刑法》关于欺诈发行罪的相关规定,并向相关部门提出了修订完善建议,包括延长欺诈发行罪的刑期、增加罚款数额等。,以加重相关犯罪的刑事责任。
我相信,通过整合上述司法亮剑行动,a股市场能够清晰地感受到资本市场法治供给的增强。在这里,我还要对上市公司东健中学的“新鲜话”说——不要违法,否则a股市场会叫你“回家学刑法”!
来源:央视线
标题:“资本玩家”鲜言一审判刑5年 资本市场“法治供给”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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