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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王思文
一直以来,“非法代销金融产品”和“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股票”都是证券业明令禁止的行为。今年以来,监管部门继续“严打”,严惩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其中,我们特别关注券商非法出售私募股权基金的行为。
近日,广东证监局披露,经调查,赵干红在担任东莞证券虎门支行行长期间,未经东莞证券批准,组织员工向客户出售东莞证券未出售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根据有关规定,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局决定,赵干红在2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分公司负责人,也不得实际履行上述职责。
这不是今年第一个证券从业者因非法出售私募股权基金而被罚款的案例。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截至7月8日,中国证监会已对券商发出了五次相关罚款,全部是发出警告信的监管措施。这一次,赵干红被判两年内“被认定为不合适人选”。不难看出,监管力度正在加大。
至于券商合理代销私募股权基金产品的流程,一位负责私募股权基金代销的券商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般来说,在分支机构出售之前,都需要召开总部层面的会议,签署代销协议。一些分行直接让客户购买私募产品,而不经过总部的审查和备案,这是不符合规定的。”
事实上,据记者了解,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的相关规定是在2012年出台的。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证券公司代销理财产品应建立客户资格审查、理财产品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销售适宜性管理等制度。证券公司应当对金融产品代销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明确内部部门和分支机构在金融产品代销业务中的职责。禁止证券公司分支机构擅自销售金融产品。
然而,仍有少数证券从业人员无视法律禁令,贪图不正当利益,最终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不完全统计数据,自今年年初以来,已有五起直接针对券商非法出售私募股权基金的罚款。因两年未担任经纪公司相关职务而受到处罚的赵干红,早在今年4月就收到了广东省证监局的警告信。此外,4月,广东证监局向中国银河证券东莞中路营业部员工发出警告信,该员工私下向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介绍买家,私下介绍非公司销售的金融产品,并承诺保护投资者的资金和收入,导致投资者投诉和维权。
同月,上海证监局向中信证券上海环球金融中心营业部发出警告信,原因是该营业部部分员工在2015年10月至2017年3月期间,擅自销售非中信证券独立发行或销售的金融产品。
早在今年2月27日,由于内部控制不完善,大同证券抚顺新华街证券营业部也收到了辽宁省证监局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销售部门的问题之一是销售部门的一些员工私下推荐或销售非大同证券独立发行或销售的金融产品..
许多券商因非法出售私募股权基金而被曝光,并经常收到监管罚款,这在市场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对此,《证券日报》记者从一位投资者处了解到,事实上,分行非法推广私募产品的情况时有发生。在过去的两年里,由于市场波动,出现了许多纠纷,这种违法行为也有所增加。虽然目前证券公司的合规和风险控制非常严格,但总部一般很难发现此类违规行为,投资者的投诉是主要渠道。
对非法寄售金融产品的处罚仍在继续。中国证监会多次表示,证券从业人员是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参与者,遵守法律法规是从业人员最基本的要求。然而,一些从业人员仍然对职业道德漠不关心,必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中国证监会多次表示,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执法,控制行业混乱局面,依法行政,规范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央视线
标题:监管重拳打击违法代销私募基金 券商年内“吃下”5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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