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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今年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和金融机构国有股权的10%划入社保基金和地方相关事业单位,作为金融投资者,按照规定享受收益权和其他权利。(7月10日,中国政府网)
在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收取的费用不仅要为退休人员提供养老金,还要为在职人员积累资金。因此,越来越多的地方统筹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养老金的及时足额发放,被迫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最终导致个人账户空账户的运行。更重要的是,人口老龄化速度超出了预期。为保障老年人享受经济增长的成果,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和相关医疗服务费用快速增长。
为了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财政可持续性问题,国家已经采取了许多政策措施。然而,仅靠体制内的一些措施很难完全应对未来养老金支出的巨大压力和挑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需要外部支持,这是我们必须接受的事实。
有鉴于此,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国家除了一直给予大力财政支持外,2017年开始转移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并选择少数企业进行试点转移,以应对中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确保未来养老金的可持续性。
从以前的试点情况来看,应该说进展顺利,效果良好。现在,为增强社会保障基金的可持续性,进一步夯实养老保障体系基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进国有资产转让,全面充实社会保障基金。这无疑是一件大事,它不仅具有高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而且会释放出多重效益。
对政府来说,这是勇于承担责任的壮举,是人民政府为人民和国有资产服务的具体体现,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政府的威信。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说,这不仅是对他们辛勤劳动的肯定和奖励,也是对他们实现老年人安全感的重要支持,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劳动积极性,增强他们当家作主的意识,促进社会和谐。对国家财政而言,这是一项减轻负担的措施,相当于帮助国家财政分担压力,有利于防止国家财政因社会保障支出大幅上升而陷入严重赤字。对国有企业而言,这为其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有利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企业治理水平。
应该强调的是,转移国有资产以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绝不应该简单。首先,在转移目标上,我们应该立足于长期设计方案,着眼于未来养老金缺口,以协调各方利益。其次,要把国有资本转移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结合起来,确定适当的转移目标。第三,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动态调整转移比例。第四,转移流程的设计有待进一步完善。第五,充分利用转让股权,确保资本收益和实际效果。只有统筹兼顾、精心安排、注重细节、求真务实,才能真正实现各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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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线
标题:转移国有资产,丰富社会保障,全面推进,释放多重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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