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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中信经纬客户未能及时披露重大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深交所向大连陈欣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陈欣”)发出监管函。

图片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监管函,2020年4月22日,*圣陈欣披露,公司已就刘德群拖欠资产销售款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责令刘德群偿还逾期资产销售款3.7亿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5.93%。5月22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撤回通知,原因是延期支付诉讼费的申请未获法院批准。公司未能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诉讼的后续进展,直到2020年6月9日才披露《诉讼进展公告》。

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后续进展,*ST晨鑫收监管函

根据监管函,圣陈欣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条、第7.6条和第11.1.5条的相关规定。请充分重视以上问题,吸取教训,防止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根据陈欣此前的公告,2017年9月,公司与刘德群签订了《资产出售协议》及《资产出售协议补充协议》,同意将刘德群拥有的相关资产及部分负债转让给其指定的公司,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570,848,100元。刘德群以现金分四期支付,即自《资产出售协议》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8亿元;2018年6月30日前支付二期1亿元;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第三期3亿元;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剩余金额人民币370,848,100元及该期间利息。

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后续进展,*ST晨鑫收监管函

2017年11月,刘德群向公司支付首付款8亿元。后来,由于无法按时支付剩余款项,刘德群于2019年3月15日与本公司签订了《资产出售协议补充协议(二)》关于延期支付后续资产转让对价等事宜,规定刘德群将于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二期。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第三期3亿元;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剩余金额人民币370,848,100元及该期间利息。

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后续进展,*ST晨鑫收监管函

2019年7月,刘德群向公司支付了第二期3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被告未支付资产出售第二期和第三期的剩余款项,共计人民币3.7亿元,已逾期。据此,公司要求刘德群全面履行本协议,并依法清偿上述款项。

值得注意的是,6月9日,*圣陈欣发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通知,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6月4日、6月5日和6月8日)的收盘价涨幅合计超过12%,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这是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

*圣陈欣表示,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或计划、谈判、意向、协议等应披露但未披露的事项。与此事有关;董事会未获悉公司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应当披露的信息,并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无需对公司在早期披露的信息进行更正或补充。

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后续进展,*ST晨鑫收监管函

风数据显示,6月10日,*圣陈欣开盘报1.81元涨停。(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央视线

标题: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后续进展,*ST晨鑫收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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