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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侯

7月17日,深圳市迪博企业风险管理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迪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研究所和广东省企业风险管理智能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合发布了《2019年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

白皮书显示,在2018年年报中,3455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40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缺陷。通过分析缺陷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发现2018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主要集中在资本活动、流程管理、财务报告、资产管理、制度管理、组织结构、人力资源、销售业务、采购业务、信息披露等领域。

上市公司内控缺陷集中在十方面 合规性有待提升

白皮书显示,与过去12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评价结论的披露相比,2007年以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比例逐年上升,2013年以来,该比例趋于稳定;内部控制评价结论的非整体有效比例自2013年以来稳步上升,2018年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上市公司内控缺陷集中在十方面 合规性有待提升

2019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综合平均指数接近及格水平,同比下降。从内部控制评级分布来看,与2018年相比,2019年内部控制评级为A及以上的上市公司比例有所下降,但评级为bbb和bb的公司比例略有上升,评级为B的公司比例下降,C和D的比例显著上升。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合规性有待提高。

上市公司内控缺陷集中在十方面 合规性有待提升

白皮书显示,内部控制的实施效果有待提高。2018年,上市公司战略、经营和资产安全目标实现不理想,实现程度低于预期目标的一半。其中,就实现战略目标而言,只有9.26%的公司全部完成了年初制定的业务目标;经营效率方面,56.97%的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同比下降,53.56%的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同比下降,32.23%的公司人均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在资产安全性方面,上市公司资产减值比率同比上升61.98%,公司投资损失率同比上升45.20%,公司营业外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同比上升55.82%。

上市公司内控缺陷集中在十方面 合规性有待提升

尽管近年来,监管当局对上市公司的违法行为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压力。在全面严格监管的大趋势下,2018年仍有36.92%的上市公司触及监管“高压线”,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公司经营管理合规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通过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类型的分析,发现董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其次是信息披露不及时、信息披露不实或严重误导性陈述。

上市公司内控缺陷集中在十方面 合规性有待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白皮书提出了具体建议:一是建议统一信息披露口径,规范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二是强化内部控制问责机制,逐步推进内部控制法治化建设;三是加强中介机构监管,提高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四是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坚持守法合规管理的底线;第五,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完善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机制;第六,抓好“一号工程”,提高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第七,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推进内部控制管理,提高质量和效率。

来源:央视线

标题:上市公司内控缺陷集中在十方面 合规性有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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