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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侯

7月1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建立健全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和信用风险控制流程,加强证券公司对各类信用风险事件的防范和应对。指引明确了信用风险管理的主要环节包括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监控与预警、风险资产处置与化解。

中证协发文规范券商信用风险管理  同一业务、同一客户“归总”管理是重点

指南遵循全面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全面覆盖证券公司的所有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包括所有表外和境内外业务;对信用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进行全过程监管。同时,充分考虑行业信用风险管理的现状,了解各类证券公司可能面临的实施困难,注重制度捆绑和打基础,避免过高、过细或过严。明确信用风险管理涉及的基本问题;为基础事务之外的管理改进提供灵活性。

中证协发文规范券商信用风险管理  同一业务、同一客户“归总”管理是重点

同一业务、同一客户的管理要求是证券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的重点之一。由于证券公司的管理状况差异较大,现阶段不宜对同一业务、同一客户设定过于严格的识别标准。但是,对于风险相对突出的融资业务,指引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一方面,强调对同一业务的风险信息进行集中管理,明确融资业务应制定跨部门、跨母公司的相对一致的流程和标准。另一方面,它强调识别、总结和监控同一客户的融资业务。证券公司可以制定内部适用标准,用于识别融资中的同一客户。

中证协发文规范券商信用风险管理  同一业务、同一客户“归总”管理是重点

考虑到证券公司使用的信用风险度量指标差异较大,应用进度也不尽相同。因此,指引要求证券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确定计量范围和标准,并将计量结果逐步应用于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其次,考虑到大多数证券公司已经建立了机构客户评级的内部评级体系,仍有一些证券公司没有开展内部评级工作。因此,指引规定,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确定内部评级的适用范围,选择内部评级方法和标准,建立适用的内部评级工具(如信息系统)。第三,指引指出,应对所有涉及信用风险的业务进行专项压力测试,确保压力测试结果在实际应用中的有效性。

来源:央视线

标题:中证协发文规范券商信用风险管理 同一业务、同一客户“归总”管理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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