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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
随着科技板块的政策暖风,a股公司分拆上市的话题最近迎来了一波热潮。许多上市公司计划分拆其子公司,并在科学技术委员会上市。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也表示,他们正在研究制定主板公司拆分子公司并将其列入科技板块的相关规定。这意味着随着科技板块的倒计时,a股公司将在分拆和上市方面有新的突破。
笔者认为,目前越来越多的高质量上市公司有分拆上市的需求,这有利于激发上市公司的创新能力,实现行业多元化发展,也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加快转型升级,提升市场价值和股东权益。这也是许多公司在a股分离和上市制度放松后急于尝试的原因。
今年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科技板块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明确规定,具有一定规模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拆分独立、合格的子公司,在科技板块上市。这一政策填补了空a股分离上市制度的空白,为未来a股公司的分离上市奠定了基础。
随后,许多上市公司,如东港、上海电气、乐普医疗、西部物资等,都直接或间接表示愿意分拆上市。
由于a股市场分割和上市的规则以前并不明确,“h股”或“红筹股”是公司最常见的分割和上市方式。例如,2018年,平安拆分了平安的医生在香港上市,而360也拆分了其“鲁大师”的ipo在香港;最早,a股公司玉鸟天桥和同仁堂分拆旗下子公司玉鸟玉环和同仁堂科技在香港上市,天威英利在美国上市,天威英利的股份由天威宝变持有。因此,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开放和成熟,逐步“放松”国内a股公司分拆上市也是大势所趋。
从成熟市场的角度来看,分拆上市被广泛使用。例如,美国率先在1933年《证券交易法》中规定了分拆上市证券的登记规则,1934年《证券交易法》对分拆上市证券的信息披露作出了要求。1997年,证券登记要求进一步提高。美国市场有两种类型的分拆上市,即股权分拆和股权分离。前者是指上市公司将其在子公司的全部股份按比例分配给母公司的现有股东,而现有股东对上市公司和分拆公司保持相同的权利;后者是指上市公司子公司部分股份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绝对数量不变。
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步成熟、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企业需求的不断增加,国内a股公司进行分拆上市的环境和条件已经成熟。这也为分拆上市的可行性奠定了现实基础。笔者认为,这一改革应谨慎而稳步地进行,尤其是监管当局应重点关注信息披露的合规性、相关性和一致性等关键问题。同时,应尽可能完善和规范制度,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规划和平)
来源:央视线
标题:A股分拆上市待突破 科创板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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