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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光大乌龙指顶格多重罚分
“一根手指”被罚款5.23亿元
2017年,因轰动证券期货市场的“光大乌龙手指”引发的杨建波诉证监会案,历时四年,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审理,正式撤诉。这是一个新的内幕交易案件,涉及交易所交易基金和股指期货,这在以前没有先例。由于其跨市场、跨品种的特点,案件的处理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该案件发生在2013年8月16日11: 05。光大证券因战略交易系统程序错误,申请了180只etf成份股,金额高达234亿元,实际交易金额为72.7亿元,造成了市场剧烈波动和不利的社会影响。
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在进行etf套利交易时,由于程序错误,动用了234亿元的巨额资金购买了180只etf成份股,实际成交额为72.7亿元”作为内幕信息。光大证券是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上述内幕信息披露前交易股指期货和交易所交易基金构成内幕交易,违法所得巨大,情节极其严重。中国证监会决定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没收光大证券的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五倍的罚款,罚款总额为5.23亿元;包括杨建波在内的四名责任人被警告,罚款60万元,并被终身禁止进入证券和期货市场。
杨建波拒绝接受行政处罚,因此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诉讼。第一次、第二次和再审听证会的重点是本案中的错误交易信息是否构成内幕信息,该信息是否在光大证券交易前公开,光大证券交易是否构成内幕交易的豁免以及处罚范围。中国证监会在庭审过程中向法院充分解释了案件事实、相关证据和法律逻辑,经法院严格审查,最终得到司法机关的认可。
这起案件再次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扰乱市场、扰乱市场秩序、侵犯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绝不手软,将严惩不贷,坚决维护市场秩序。无论资本市场违法行为的模式如何更新,情况如何复杂,中国证监会都将始终立足于现行法律赋予的权力,主动执法,及时打击违法行为,使资本市场违法的人承担同等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
Bis:
幕后的那个人什么也没说就被判了五年徒刑
拖欠超过34亿元的行政处罚已成为老赖
2019年9月1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失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操纵证券市场的案件。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称,他因侵犯上市公司利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0万元;他被判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4年监禁,罚款1000万元。决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80万元;违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判决中,很少有人说因违反信托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宜欣表示,该罪一直存在,但实际上很少使用,主要涉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2012年至2017年,贤彦先后控制了皮皮股份和邱慧科技等上市公司,擅长炒作流行概念,从中获取财富。在担任邱慧科技实际控制人期间,冼妍炮制了震惊证券市场的“1001法案”事件。
2017年3月30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对操纵最佳案例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78亿元,罚款28.91亿元,罚款总额34.7亿元。与此同时,无知也被禁止进入终身市场。然而,从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老来”名单中可以看出,仙岩并未如期缴纳罚款。
(郭宇川整理)
来源:央视线
标题:十问新证券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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