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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经纬客户4月30日,据财政部官方网站消息,近日,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国家草原局发布《关于森林草原生态保护与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200元,五年内分三次发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来源:财政部官方网站截图
《通知》包括总则、资金使用范围、资金分配、预算下达、预算绩效管理、预算执行和监督以及附则,共7章53条。
根据通知,森林草原生态保护与恢复资金主要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然林保护工程)的社会保险、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政策性社会支出、天然林完全停止商业性采伐、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草原生态恢复与管理、生态护林员、国家公园等。
根据通知,补贴规模应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下达的年度任务和补贴标准确定。长江流域和华南地区每亩耕地每年补贴125元,黄河流域和华北地区每亩耕地每年补贴90元。生态退耕补助期为8年,经济退耕补助期为5年。
《通知》明确指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贴将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下达的年度任务和补贴标准确定补贴规模。退耕还林补助1200元/亩,五年分三次发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还草每亩补贴850元,三年内分两次发放,第一年450元,第三年400元。(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央视线
标题:两部门: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补助1200元,五年分三次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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