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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据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消息,4月24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18批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知》(2020年第15期),鲶鱼、河粉、香肠等18批食品不合格,检测出兽药、重金属污染物、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局官方网站

广东省市场监督局指出,最近在广东地区抽样检测了加工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7种食品的1560批样品。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共抽检1542批合格样品和18批不合格样品,检测出兽药、重金属污染物和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广东:河粉、腊肠等18批次食品不合格,涉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兽药残留

(1)乐昌市金英水产商店销售的黄骨鱼和孔雀石绿(以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无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计算)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吴江区闻婧鱼摊点销售的鲶鱼和孔雀石绿(以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无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计算)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3)吴江区陈卓泉海鲜店销售的鲜花和氯霉素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4)韶关市浈江区中山市场:中百迪销售的鲤鱼和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重金属污染物

(1)东莞贾蓉超市有限公司正厅店销售的广东叶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柠檬梅子(梅子产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一级检验机构是国家糖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复检机构是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验中心)。

广东:河粉、腊肠等18批次食品不合格,涉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2)高要区南岸云浦圣盟海河鲜食店销售的花蟹镉(以镉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3)端州区孔伋水产公司销售的花蟹镉(以镉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4)西安月仙在金鸡市场销售的奶油蟹(海蟹)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5)化州市左光食品店销售的花蟹镉(以镉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食品添加剂问题

(1)五华县水寨镇鹏星生面店销售的河粉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李记河芬当销售的陈村粉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3)华润万家生活超市(中山)有限公司和珠海市金鼎蔡邕河粉加工厂销售的米卷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珠海金鼎蔡邕河粉加工厂对产品的真实性提出异议。经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该产品不是珠海金鼎蔡邕河粉加工厂供应的。

广东:河粉、腊肠等18批次食品不合格,涉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4)由锦江新城运销有限公司广州花都商场销售的江苏三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胡椒鸡爪、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第一个检验机构是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第二个检验机构是国家糖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广东:河粉、腊肠等18批次食品不合格,涉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5)梅州贾蓉超市有限公司蕉岭澳园广场店销售的名义上龙岩市永定县山水情食品厂生产的海水浸泡鸭脚,其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6)广州市白云区松州京生龙总批发部销售的黄埔镇芝罘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肉和大豆蛋白香肠的胭脂红(含量)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7)广州市白云区松州京生龙批发总公司销售的中山芝罘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味香肠,其胭脂红(内含物)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8)广州市白云区松州京生龙批发总厂销售的中山芝罘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式香肠中的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9)由广州市每角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厦门鑫碧南建材有限公司进口的宿务椰子干(原产国:菲律宾)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中国检验检疫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已要求辖内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查处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责令企业查明产品流向,采取撤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整改原因。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信息记录在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中,并按要求在监管部门网站上披露相关信息。

广东:河粉、腊肠等18批次食品不合格,涉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同时,广东省市场监督局发布了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通过正规可靠的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留相应的购买凭证,查看外包装上是否有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配料或配料清单、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等。,完整并符合法律法规。不要购买没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宣布不合格的产品。欢迎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关注食品安全抽样信息的发布。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本公告信息涉及的任何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电话12345或12315。(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央视线

标题:广东:河粉、腊肠等18批次食品不合格,涉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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