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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守。作为另一项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安排,《问责条例》全文简明扼要,纪律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要求严格,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新华社7月18日电)

《问责条例》把“在职”定为“违约必问”的常态

如果你有权利,你必须承担责任,如果你失败了,你必须接受调查。承担一次责任比动员成千上万次要好。问责是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力度的加大,问责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事实已经表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责任工作是第一步,一个孩子倒下,整个工作是振兴。在这个问题上,中共中央遵循纪律。《条例》的颁布实施,作为规范全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履职的重要文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标志着党的责任追究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再次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

《问责条例》把“在职”定为“违约必问”的常态

没有问责制,就很难承担责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包括《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守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逻工作条例》等。党员干部追求的高标准进一步明确,从严治党的制度牢笼一再收紧。这次发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针对官员不作为、官员混乱的不正之风, 这不仅是全面深化从严治党的有力体现,也是党员干部承担责任的底线,是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组合拳。

《问责条例》把“在职”定为“违约必问”的常态

履行两个责任永远在路上。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四风”问题根深蒂固。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长、重建政治生态的任务依然艰巨,在实现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不想腐败的目标上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要走出目前严峻而复杂的局面,两个责任的一个重要结合点是做出小的改变并实施着陆。到目前为止,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多说话少做事,只听雷声,不见雨声的现象。有些领导干部对身边的问题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装聋作哑,做好老人。如果你有责任心,很难站直;如果你不改正错误,你会发现很多错误。如果问责之剑没有高高挂起,党的纪律怎么会严肃呢?两种责任怎么能压制它?从严治党必然流于形式,陷入空谈。

《问责条例》把“在职”定为“违约必问”的常态

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发出的军事命令。当前,从严治党是从治标到标本兼治的重要环节。落实两个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和使命。只有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才能在黑暗中找榜样、批评和规劝、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用问责强化责任意识,强制履行责任,帮助清理源头,促进党的管理由宽变严。只有这样,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才能有危机感,自我加压,主动履行职责,把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里,扛在肩上,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担负起执政的政治责任,用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真正做到从严治党,从严治党,形成风清气爽、积极向上的政治生态。(南方网林伟)

《问责条例》把“在职”定为“违约必问”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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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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