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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新华社受权公布新华社记者高伟主编的《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指导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文
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指导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已授权新华社全文刊登。
《指导意见》和《规定》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主题,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充分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的新经验、新成就,结合新实践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指导。这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更好地开展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征的伟大斗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该守则分为三个部分和12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前言,是一个概述。阐述了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作用和历史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客观要求。第二部分是一个子理论,是本文的主体部分。它从12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坚持正确的用人方向,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性。第三部分是结束语,主要强调加强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领导高级干部示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条例》共8章47条,分为三节。第一章是总则,构成第一节,列举了9条,主要阐明了立法的目的和依据。第二章至第五章构成第二节,是本条例的主要部分。它们规定了中央组织、党委(党组)、纪委、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这四个主要监督机构的监督职责和相应的监督制度。第六章至第八章为第三节,共列出11条,对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纠正与保障、补充规定等作了规定。
今年3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共中央关于研究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修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通知》(试行)。文件起草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文件起草工作正式启动。
在这八个月中,文件起草小组进行了专门调查,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反复讨论和修订。同时,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举行了三次会议,中央政治局举行了两次会议,分别审议文件草案。8月初,印发了文件征求意见稿,征求党内一定范围内的意见,包括征求党内一些老同志的意见,特别听取了民主党中央领导、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
党中央指示文件起草小组认真整理和研究这些意见和建议。起草小组对两份文件草案作了重要修改。
10月24日至27日,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秘书长向全会解释了指导方针(讨论稿)和条例(讨论稿)。
10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通知强调,学习和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注意把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指导方针”的基本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基本要求,要紧紧围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落实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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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线
标题:授权新华社发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指导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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