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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香港高等法院就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提交的司法覆核案作出判决,裁定两名未来立法会议员的宣誓不具法律效力,其资格被取消。(11月15日新华社)

10月12日,两位当选议员在新一届立法会宣誓就职时,蓄意侮辱国家和民族,鼓吹香港独立,严重触及一国两制的底线,严重违反国家宪法、基本法和香港有关法律,引起香港各界人士和广大市民的强烈愤慨和强烈谴责。提交人认为,香港高等法院取消两名侮辱国家的准议员资格的决定,体现了香港的法治精神,符合香港人的意愿。

【湘江观察】取消“香港独立”会员资格体现了法治精神

香港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近代以来,中国政府为香港回归祖国进行了艰苦的努力。香港回归后,中央政府实行“一国两制”,给予香港高度自治,在经济上给予香港巨大的支持和帮助。因此,个别香港独立分子的叫嚣不仅破坏社会和谐,也破坏国家和民族团结。

【湘江观察】取消“香港独立”会员资格体现了法治精神

取消香港独立会籍是最好的回应,这不仅是及时和果断的,也显示了法治的精神和力量。取消香港独立议员的资格是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解释。首先,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它体现了法治精神。《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根据国家宪法制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法,是维护香港繁荣统一的重要法律依据。它体现了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可以说是代表了香港人的共同愿望。当这两位侮辱性的议员大声疾呼时,香港爱国立法局议员和广大市民集体上街抗议示威,是香港民意的体现,也是法治精神和民意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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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完全符合法律程序。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这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行使《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宪法权力而作出的法律解释,与《基本法》具有同等效力,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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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香港独立成员资格本身就是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定公职人员宣誓效忠的法律规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公职人员宣誓效忠制度旨在使公职人员宣誓效忠国家、人民和法律。香港高等法院裁决取消两名侮辱国家的准议员资格,依法打击香港独立分子,澄清效忠宣誓制度的严肃性和合法性,具有重大警示意义,有利于维护香港的法治和长期社会稳定,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南方网朱清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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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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