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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实施方案》,部署和推进了生活垃圾分类,改善了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实施方案》

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实施方案》,旨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改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实施方案》

根据该规划,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及物质消费水平的大幅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加,潜在的环境危害日益突出,已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实施方案》

根据该计划,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加快建立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协调、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体系。到2020年底,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基本建立,形成可复制、可扩展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率将达到35%以上。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实施方案》

根据该计划,应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首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的城区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同时,鼓励各省(区)选择符合条件的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国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全国各地新城新区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和企业是强制分类的主体。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城市应在2017年底前制定措施,细化垃圾分类的相关要求,并在有害垃圾分类的基础上合理选择其他分类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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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议》,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指导意见,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强制分类的城市应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示范。此前已制定地方性法规并对生活垃圾分类提出强制性要求的,以该规定为准。《规划》强调,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建立与分类品种相匹配的收集运输体系,与可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完善与垃圾分类相关的终端处理设施,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确保分类收集、运输、回收、利用和处理设施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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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城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完善法律法规,完善扶持政策,创新体制机制,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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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线

标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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