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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5月23日电(记者乔雪峰)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国有30多家互联网自行车租赁运营商,拥有1000多万辆汽车,1亿多注册用户,10亿多服务。网上自行车租赁极大地方便了公众短途出行和公共交通的衔接和换乘,对有效解决城市交通的最后一英里问题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车辆停放和乱丢垃圾、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用户资金和信息安全风险等。
5月23日,在交通运输部第五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司副司长蔡团结、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城市交通研究中心研究员杨新正就《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方面,在网上租自行车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但在一些城市,确实存在车辆过多的问题。未来共享自行车的总数会得到控制吗?
蔡团结说,在一些城市地区有一些多余的车辆。城市之间存在差异,如用户需求、交通状况、停车条件、配送状况等。例如,一些地区的超负荷现象可能是运营企业的组织管理、车辆调度等线下服务能力不足造成的局部地区和局部时间的短期过剩,而不仅仅是总交付量的问题;其中一些是由企业过度投资造成的,需要区别对待。
蔡团结进一步表示,因此,仍需坚持属地管理,鼓励城市根据自身特点、公共出行需求和网上租赁自行车的发展方向,研究建立与城市间承载能力空和停车设施资源、公共出行需求相适应的车辆配送机制,引导运营企业合理有序地配送车辆。同时,要求运营商加强线下运营调度,避免局部地区出现严重的车辆过剩。
“指导意见”建议推广电子围栏。有些人担心电子围栏会影响共用自行车的便利性。你如何评价他们?我们应该如何更好地引导标准化停车?
交通运输部城市交通研究中心主任兼研究员杨新正表示,随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快速发展,停车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在《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过程中,我们进行了联合调查,详细了解了这个问题。我们已经注意到地铁站、社区和旅游景点周围的网络出租自行车的积累。一些用户乘车前往目的地很方便,但无序停车可能会给其他人带来不便,阻碍行人和车辆的正常通行,甚至影响整个城市交通网络的运行。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在《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要坚持多党合作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公众的共同努力。
杨新正指出,市政府应加强自行车交通网络建设,规范自行车停放点设置,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执法。运营企业应落实车辆停放管理责任,推广使用电子围栏等技术,综合采取经济奖惩、信用记录等措施,引导用户规范停放。同时,我们将通过公益广告、主题教育和志愿者活动等方式,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和安全文明自行车使用的宣传教育,引导用户增强诚信文明意识,遵守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
网络自行车实名制实施后,如何保护用户信息不被泄露?
杨新正表示,《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措施:一方面,要求互联网出租自行车经营者履行主要职责,遵守国家有关网络和信息安全的规定,在中国设立服务器,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完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系统数据安全保护。另一方面,规定了相关信息的使用范围,要求运营企业采用的信息不得侵犯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出提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所需的范围。
一些共享自行车运营商向用户收取押金,而另一些则存在返还押金或余额延迟等问题,消费者抱怨更多。如何加强管理?
蔡团结表示,目前有1亿网民租用自行车,运营企业收取的保证金基本在99-299元之间。如果5000万用户支付了定金,按照每人100元计算,定金将为50亿元。一旦企业挪用用户存款或企业倒闭,将给老百姓带来资金安全风险。
通过调查,我们知道运营企业收取押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用户的行为,我们也担心一些企业已经开始尝试使用信用点数等方式来规避用户使用汽车的押金。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做了几个系统设计。蔡团结告诉记者,首先,要鼓励免租金服务。没有存款,用户资金的安全性可以得到更好的保证。第二,企业收取存款和预付款项,必须严格区分用户资金(包括存款和预付款项)和企业自有资金,开设用户存款和预付款项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接受监管等。,并要求企业建立和完善用户押金退款制度。第三,鼓励实行租赁收费模式,即租车时交押金,还车时立即退还押金。在我们的讨论中,我们发现许多企业可以采用这种服务模式。第四,要求经营企业涉及的资金结算业务必须由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并与它们签订协议。第五,如果要求经营企业实施收购、兼并、重组或退出市场,必须制定合理的计划,确保用户的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
随着共享自行车的普及,损坏的车辆越来越多。废弃的共享自行车乱堆乱放。如何处理这些损坏和无法使用的车辆?是否会引入车辆退休年龄制度?
蔡团结表示,车辆损坏问题给用户带来不便,也给企业的正常运营带来诸多障碍。在制定《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过程中,我们充分考虑了这个问题,并设计了相关制度:
首先,运营企业对网络租赁自行车的安全状况负有主要责任。要求运营企业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备线下服务团队,加强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管理,提高故障车辆维修和处理效率,确保交付车辆符合相关技术要求。运营企业应及时发现受损车辆,并进行回收利用,以避免因丢弃废弃车辆造成的城市治理问题。
另一方面,一些用户不关心车辆,还有不文明的使用车辆的行为。网上自行车租赁需要用户的共同维护。用户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使用文明车辆,安全乘车,规范停车。公民破坏网络出租自行车的行为侵犯了运营企业的产权,情节严重的,将构成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对于车辆报废问题,蔡团结表示,《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没有具体规定,但建议加强网上租赁自行车的标准化,鼓励制定集团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及时制定基本的国家通用标准,包括网上租赁自行车的相关技术要求。今后,在制定具体技术标准时,我们将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如今,公路上共享自行车越来越多,汽车占用自行车道的矛盾更加突出。如何改善骑行环境?
骑行环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蔡团结表示,网上自行车租赁的发展带动了自行车旅游回城,普通百姓欢迎这种绿色低碳的交通方式。政府应该为人们提供一个更好的安全方便的环境。考虑到不同城市自行车交通基础设施的差异,在《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指导市政府因地制宜、因城制宜,并进行相关制度设计,以完善自行车交通网络:
一是合理安排自行车交通网络和停车设施,将其纳入城市综合交通系统规划,并与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相衔接。
二是加快自行车道建设,提高自行车道的网络化和可达性。
三是优化自行车交通组织,完善道路标志标线,纠正占用非机动车车道等违法行为,保障自行车交通条件。
第四,要求城市规范自行车停放点的设置,对不适合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以制定否定列表,实行禁止管理;对于城市中的重要商业区、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民区、旅游景点等场所,应当指定与之相匹配的自行车停放点。在停车位的设置上,充分考虑了网上租赁自行车的特点,避免设置过多的限制,采用否定列表加肯定列表的方式。要求各城市通过负面清单明确不能停车的地方,在交通枢纽、公交车站、旅游景点等地指定自行车停车点,并在停车方面寻求各方的最大平衡,以确保普通人的方便和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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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线
标题:交通部对共享自行车的六个热点问题做出了回应:鼓励免费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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