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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百度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罗昌平侵犯其名誉权,一审判决罗昌平赔偿北京百度网通技术有限公司和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合理维权费用损失和经济损失合计约18万元。此前,罗昌平曾在微博上表示:“百度有一个‘领先’,因为它的良好表现,年终奖励是五个月的奖金。”

来源:央视线

标题:造谣百度有“打头办” 罗昌平被判赔18万元并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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