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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孟洋:自11月8日证监会修订再融资政策并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已有12家上市公司终止再融资申请,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6家,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6家。此外,10家上市公司已发布可转换债券计划,30家公司已发布固定增长计划。今天,本报聚焦于再融资政策调整对上市公司的各方面影响。
我们的见习记者吴晓彤
12月4日,汉商集团和兴业证券均宣布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至于退出的原因,兴业证券承认,这是由于中国证监会修订再融资政策和公开征求意见。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自11月8日中国证监会修订再融资政策并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已有12家上市公司终止再融资申请,其中6家终止申请或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6家终止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关于终止再融资计划的原因,大多数公司在公告中表示,终止计划是基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其中,红叶股份因股东大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到期,红日终止发行可转换债券,转为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再融资。
“过去一个月,a股上市公司再融资市场出现了新的变化。最典型的是,上市公司经常重做再融资计划,撤回原来的增加或可转换债券申请,或撤回可转换债券,将其改为固定增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所执行主任潘和林告诉《证券日报》。
潘和林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新的再融资条例草案贯彻了新旧交替的原则。与旧规定相比,新规定在简化发行条件、优化非公开发行制度安排、适当延长批准文件有效期等方面放宽了再融资条件。上市公司在选择调整再融资计划时,还会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和趋势的变化,结合公司战略,比较各种融资方案,优化原有的融资方式。
“无论是选择可转债还是增发,企业都需要综合考虑发行成本及其对控股权的影响。”博塞拉基金首席宏观策略师魏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可转换债券首先是债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为股票,但债务必须偿还。事实上,固定收益是股票,企业通过转让部分所有权来获得相对更直接的融资,而无需偿还债务。对于企业来说,如果实际控制人的控股权相对较高,固定的增加不会影响控股权,所以最好增加。如果控股权不高,增发新股可能会稀释控股权,此时最好发行可转换债券。
证监会披露的再融资修订内容(征求意见稿)显示,即将实施的新规将首先扩大创业板再融资服务的覆盖面,放宽发行人;其次,为了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新的再融资规定将固定收益发行的低价折扣从10%降低到20%,锁定期将减半,且降低将不受限制;此外,还提高了发行对象的数量上限,降低了投资者参与固定增加的成本,延长了批准文件的有效期。
自2017年版再融资政策和减持规定出台以来,a股再融资规模大幅下降。2016年,a股再融资规模(包括可转换债券、增发、配股和优先股)为1.87万亿元。2017年和2018年,再融资规模分别降至1.47万亿元和9797.8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1.43%和33.38%。
今年以来,可转换债券市场蓬勃发展,发行规模同比增长近两倍,a股再融资规模也有所回升。截至今年12月4日,a股再融资规模已达1.14万亿元,同比增长26.65%,超过去年全年。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参与再融资的上市公司数量较去年有所下降,表明单个企业的融资规模正在扩大。”潘和林表示,新的再融资条例的修订仍处于起草阶段,具体政策的实施效果将集中在明年上半年。再融资市场扩张规模预计明年将会加快,参与再融资的上市公司数量可能会增加,再融资融资规模也有望增加。
来源:央视线
标题:再融资“降门槛”信号释放近一个月 12家公司终止再融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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