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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乐

十年前,创业板诞生了。当时,对投资者而言,创业板是一个十年的传奇,既陌生又熟悉。不熟悉的是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宜性管理的实施方法,但熟悉的是交易机制没有改变。十年后,投资者适宜性管理系统不再陌生,因为它已经被其他金融产品和行业所继承和创新。从这个角度看,创业板是投资者保护的“试验田”,也是一个非常成功的“试验田”。

创业板十年  投资者保护“试验田”结硕果

为什么创业板率先引入投资者适宜性制度?这与中国资本市场的特点是分不开的,如新兴和转型,以及散户为主体。根据这一特点,创业板确立了投资者准入条件,引入了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制度,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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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创业板的规范发展,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理性参与创业板交易,2009年7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为自然人投资者进入创业板设定了具体条件。2012年3月,为配合下一步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实施,有效引导投资者审慎参与创业板市场,深圳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深化了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宜性管理,主要针对交易经验不足2年的新申请人做了更为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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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对自然人投资者的定向准入限制得到了市场和投资者的肯定。

十年后,创业板已经发展成为拥有777家上市公司的市场,流通市值超过3.7万亿元(截至11月1日)。回顾当初推出的投资者适宜性管理体系,我印象深刻。今年9月,深交所副总经理李鸣钟在第二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上介绍,80%以上的创业板投资者已经交易两年,平均资产约为57万元。中小散户投资者比例明显低于深圳a股整体水平,投资知识水平、知情权和行权水平也明显高于非创业板投资者。这些都是过去十年在创业板市场实施适宜性管理制度的积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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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业板引入投资者适宜性管理体系并取得一定成效后,刚刚开盘100多天的股指期货、新三板和科技股都根据自身特点制定了投资者适宜性管理措施。特别是科学和技术委员会在使用这一系统方面更具创新性。

众所周知,科技板块具有新的业务模式、快速的技术迭代、波动的业绩和高操作风险的特点。因此,引入比创业板更严格的投资者适宜性制度是可以理解的,50万元的资本门槛也为市场所接受。在设定更高的资本门槛的同时,科技板块还赋予不在适当管理框架内的投资者参与权,即推出科技主题基金,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提供稳定且风险较低的科技板块投资产品。至此,在创业板的基础上继承和发展了科学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投资者适宜性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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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不断优化投资者适宜性管理体系外,创业板还创新了投资者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如推出了以“进入创业板上市公司,进行理性合规投资”为主题的投资者开放日。

必须强调的是,从制度和形式上完善和丰富投资者保护制度是监管者的一项必要工作,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建立健全制度和丰富依法维权手段是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要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这两个方面应该相互促进,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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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成立10年的创业板即将进入深化改革阶段,一些改革措施来自于科技局的“实验场”。如果我们勇于尝试,大胆创业,注重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者保护,强化“标准化、透明、开放、活力和弹性”的发展方向,中国资本市场将会有光明的前景。

来源:央视线

标题:创业板十年 投资者保护“试验田”结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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