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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翠花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报告,六家个人保险公司零售额的产品数量超过了备案产品数量的30%。

中国保监会和保险公司内部人士都认为这是浪费资源。

那么,为什么保险公司要报告大量的产品呢?为什么一些公司的零售额产品占了这么高的比例?如果产品开发不注重数量,保险公司还能做什么?

在与保险行业的一些人交流后,笔者了解到,保险公司一般不规定产品开发的数量。但是,从企业运行机制的角度来看,有些公司对市场部和销售部有要求。一旦顾客有了需求,公司就应该立即生产相应的产品,而“我没有它”的情况就不能出现。最好不要使用它,有些产品只是一个门面。其他公司受到管理体系的影响,产品开发报告的数量已经成为产品设计部门的成就之一。事实上,虽然有大量保险公司的产品开发报告,但有些产品之间没有明显的区别,都是同质产品。

销售为零的保险产品 “可以有”还是该“真没有”

与此同时,一些保险公司报告称,保险产品的销量为零。据笔者了解,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产品设计本身存在问题,这些问题没有吸引力,没有销路;第二,市场变化或保险公司的业务方向已经调整,他们不想推出已经报道的产品;第三,人员变动也可能对注册产品的销售产生影响。

销售为零的保险产品 “可以有”还是该“真没有”

进一步渗透,零售额产品比例过高的问题,银监会的批评一针见血:“这种现象,无论是由于保险公司主动调整产品计划还是消费者的不赞成,都表明公司的产品策略不明确,产品管理存在漏洞。产品开发效率低下,也是对监管资源的浪费。”

销售为零的保险产品 “可以有”还是该“真没有”

事实上,对中国保监会通报的问题进行梳理,可以发现保险公司可以做的事情很多。

首先,要明确产品战略,形成差异化、个性化的产品体系,不要强占别人的东西,要抓住各种产品,采取大而全的方式。在明确的产品战略下,可以找到产品开发和管理的主线。

第二,与数量相比,保险产品开发更注重合规性,产品管理更精细化。细看寿险产品存在的问题,有的不符合《保险法》的要求,有的明显不符合监管要求。这些问题,或者是产品开发人员的水平有限,或者是他们的合规意识薄弱,管理粗放,都需要保险公司的重视和改进。

销售为零的保险产品 “可以有”还是该“真没有”

值得强调的是,一些产品术语的表达不符合消费者和行业管理的普遍认知,容易引起争议。即使此类产品的销量很高,也存在潜在的纠纷,这将对保险公司的稳定运营和品牌形象产生不利影响。

今后,银监会将定期对备案产品的销售情况进行核查,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对低产能产品比例高、未严格执行产品退出机制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笔者认为,保险公司与其坐等监管机构“开打”,不如主动出击,梳理自己的产品体系,积极实施不合规和未售出产品的退出机制。在这个过程中,有必要分析产品开发的过程和产品销售不佳的原因,从而改进产品设计,提高产品质量。

来源:央视线

标题:销售为零的保险产品 “可以有”还是该“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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