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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表示,这将刺激信用评级市场的“鱿鱼效应”
■我们的记者苏时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对实施信用监管进行了部署。
会议要求全面深化信用记录和报告服务,引导评级机构和信用报告机构积极开展信用评估,推动各金融机构落实国家金融政策,确保金融领域各项信用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对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不仅要加强硬件建设,还要保证各种信息平台的安全运行,防止信息泄露给人民财产安全造成损失;加强软件建设,确保系统设计公平、机制安排高效、过程控制合理,为守信者提供便利,为失信者提供修复机会。
民生银行研究所研究员郭晓蓓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只有按照法律法规实施信用监管,才能确保行政行为不缺位、不越位、不处于有利地位。各个领域和地方的信用监管为信用立法奠定了实践基础,也对信用立法提出了迫切要求。加快研究颁布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国家统一的信用监管规则和标准,及时发布相关地方性法律、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将信用监管的有效做法提升到制度规范,进一步夯实信用监管的法律基础。
最近,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开放的办法》,还提出外资机构在中国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外汇债券市场对各类债券进行评级。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潘和林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评级市场向外部世界的扩张可能会刺激“鲶鱼效应”。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内生性不断增强,在供给侧结构改革的背景下,消费升级稳步推进,不断为实体经济注入增长活力。与此同时,金融市场的多样化需求也在不断涌现。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改革创新要求信用评级充分发挥第三方中介的作用,有效减少现有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为投资者提供公平客观的信用评级,以防范和控制欺诈等金融风险,这不仅有利于央行等监管机构的金融监管,也有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从而有助于金融业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潘和林表示,通过对外开放、加强竞争、提高信用评级的可靠性和可信度,融资各方可以高度重视信用积累,充分挖掘信用信息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价值潜力。通过推进信用评级对外开放,鼓励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外资信用评级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将冲击中国评级市场的现有格局,加快淘汰低效和非法机构,提升行业整体竞争水平,在“鲶鱼效应”下提升评级市场的公信力,从而促进评级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来源:央视线
标题:多举措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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