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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孟浩
7月9日,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央银行等八个中央单位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相关市场主体监管信息共享、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在科技板块注册试点中的做假账、说谎行为进行了联合处罚。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注重巩固和优化实践证明了近年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经验。一方面,它规定,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履行发行和上市、再融资、审查并购和作出注册决定等职责时,可以依靠相关信息平台或监管合作机制。获取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信息,在法定期限内发现其他领域存在违法和不可信赖的记录,将作为履行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和登记决策职责的重要参考,有效强化资本市场的诚信约束、激励和引导。另一方面,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联合处罚,提高跨部门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坚决查处各类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加大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
对此,中国邮政证券董事总经理兼首席研究员尚振宇7月10日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意见》运用创新监管手段,从监管信息查询、失信信息共享、信用信息审查和失信联合处罚四个方面构建了一个全面的监管体系。具体而言,《意见》的创新监管体现在将上市公司、发行人、中介机构和科技局相关人员的信用信息、信用信息和公开信息构建成一个大数据系统,在涉及业务领域的所有监管系统中实时共享和交互信息,发现异常信息及时处理,有利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也能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7月10日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科技板块失信惩戒机制不仅依据法律法规实施惩戒,还创新了各种退出机制,使其易于进入和退出。引入惩戒机制的目的是促进上市公司认真履行上市规则,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欺骗投资者,真正发挥惩戒作用,使上市公司不会因为处罚不当而侥幸过关。今后,惩戒机制应根据具体的信息披露义务发布相应的规则,依法实施惩戒行动,使惩戒行动真正发挥作用。
尚振宇认为,《意见》作为国家科委推出的配套政策,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能够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服务于实体经济和法律运行,起到很强的监督和引导作用。
“关于科学和技术委员会的纪律机制,今后它还可以在欺诈一级补充对不可信方的严厉经济处罚。一方面,它会使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失去信任,另一方面,它会把重点放在对商业和生活活动的市场惩罚上。”汤振宇说道。
来源:央视线
标题:科创板信息共享及失信惩戒意见落地 创新监管手段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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