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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见习记者张晓宇
近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了河北省中医院苏祥化浊颗粒、河北夷陵医院莲花清科颗粒、清肺解毒合剂、培元抗感合剂、清热宣肺合剂、迁安县中医院益格解毒合剂等3家医院的6种治疗COVID-19肺炎的中药制剂。这表明,在中医辨证论治理论的指导下,根据河北省病例特点的中药制剂将及时应用于19例肺炎患者的治疗。
据报道,中国工程院院士吴以岭的研究团队在加减新型冠状病毒药物治疗方案推荐的连花清瘟胶囊的基础上,形成了“连花清咳颗粒”。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审批司司长李勋表示,上述制剂可在河北省预防和控制COVID-19肺炎所需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点、集中隔离点等单位进行调整和使用。它不适合健康人,也不能在零售药店出售
为解决防疫的迫切需要,积极推广有临床治疗经验的中药制剂,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防治COVID-19肺炎的中药制剂纳入紧急审批渠道,并整合了三个审批项目,即医疗机构制剂传统流程备案、医疗机构委托制备中药制剂、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简化申请材料。 允许在信用承诺的基础上进行审批,处理时间从70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从而在最短的时间内将6种防治COVID-19肺炎的中药制剂应用到临床。
(编辑乔传川)
来源:央视线
标题:河北省药监局批准以岭药业连花清咳颗粒等6个治疗新冠肺炎中药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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