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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李冰
最近,有关“央行数字现金(dc/ep)已在内部测试”的消息引发了人们对数字现金即将落地的猜测,相关概念股也连续几天上涨。
中国人民银行数字现金研究所近日回应称:“目前网络传输的dc/ep信息是技术研发过程中的测试内容,并不意味着数字人民币正式发布。”
早在2014年,时任央行行长的周小川就提出了研发数字现金的想法,但这一想法在六年后仍未正式落地。这表明央行对数字现金的研发持谨慎态度。
数字现金将对金融业产生什么影响?反洗钱有什么好处?带着这些疑问,《证券报》记者采访了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肖萨。
《证券日报》记者:央行引入数字现金将如何帮助反洗钱领域?
肖莎:中国刑法第191条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而隐瞒或者隐匿所得的,均以“洗钱罪”论处。应当指出,这里没有提到七项指控,而是七类指控。
对于这七类犯罪所得的金钱和收入,《刑法》明确规定,帮助他们“洗白”的行为应当予以打击。在这方面,我相信数字现金的普及将会在反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的侦查和审判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将有助于反洗钱案件的侦查和审判。
原因不难理解。在数字现金系统下,每一分钱都有详细的交易信息,包括交易时间和交易对手。不管你有多困惑,你都可以追溯到源头。因此,可以预测,随着数字现金普及率的提高,我国洗钱犯罪的发生率将逐渐下降。
《证券日报》记者:中央银行的数字现金将对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做法产生什么影响?
小萨:在中国的间接融资体系中,大银行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中央银行数字现金的出现和广泛使用,可能会改变存款人与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重构金融机构的实践。
“金钱”在法律上被称为“物种”,是相对于“特定事物”而言的。当物种混合在一起时,它们就不能彼此分离。然而,如果央行的数字现金发行使用区块链等加密技术对每一张数字现金进行特殊标记,就可能实现数字现金的“专业化”。这样,存款人和银行之间的关系不再是简单的贷款关系。理论上,特定数字现金普及后,持有者与银行之间将建立托管合同关系。此外,数字现金普及后,储户不再需要存款保险,存款利息的调整和支付结算将变得非常方便,央行货币政策的传导效果也将更容易实现。
当然,也有专家学者指出,法国货币的数字化是否足以颠覆传统金融业的运行逻辑体系需要重新考虑。现在,普通人已经熟悉了现有的银行和第三方支付系统,而央行发行的数字现金的吸引力还不得而知。在这方面,我的态度更积极,我期待着数字现金带来的新变化。
《证券日报》记者:央行的数字现金会给金融业的法律结构带来什么变化?
肖莎:央行的数字现金有很强的信用背书,满足了目前特定行业的需求。只要是战略性推广,就应该有机会迅速推广。数字现金的普及将在一定程度上深刻影响中国金融业的法律体系。例如,数字现金普及后,银行业与存款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洗钱等犯罪的实际意义将发生很大变化。
从证据法的角度来看,中央银行的数字现金本身就是证据,可以证明整个交易链不仅是完整的,而且有自己的“时间戳”。今后,还会有金融贷款纠纷的案例。据估计,互联网法院一天可以处理数百个案件,这将大大节省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
最后,从信息安全的角度来看,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日益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根据2017年5月的最高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民个人信息是指“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的电子或者其他手段。”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联系信息、地址、账户密码、财产状况、下落等。"
一旦中央银行的数字现金启动,下载钱包,在线支付,在商店留下标记,追踪来源,追踪地点,保持钱包秘密,等等。这些可识别的私人消费痕迹属于个人信息。数字现金形成的个人信息可以商业化吗?谁将使用它?如何使用它?这一系列与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密切相关的问题也值得提前研究。
来源:央视线
标题:央行数字货币将重构金融机构实务——专访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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