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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中信经纬客户向深圳市明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电子”)发出监管函,原因是公司业绩报告中披露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且修订公告未及时披露。
据深交所消息,2020年2月27日,明德电子发布了2019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9年净利润为5083.94万元。4月24日,明德电子披露了《关于2019年经审计业绩与业绩快报差异的公告》和《董事会道歉》,净利润数据修正为3616.59万元。4月24日,明德电子披露的2019年年报显示,2019年全年净利润为3616.59万元。明德电子绩效快报披露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净利润有较大差异,修正公告未及时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称,明德电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4条和第11.3.4条的相关规定。请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防止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醒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要求,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担保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根据官方网站信息,深圳市明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于2017年5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明德的电子业务涵盖条形码识别设备、半导体设计和分销以及物流自动化设备。这是中国第一家自主开发条码识别设备的国家科技企业。
风数据显示,截至发稿时,明德电子上涨4.62%,至22.41元。(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央视线
标题:业绩快报与年报相差大,修正不及时 民德电子收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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