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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东莞市澳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海科技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申请,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发行新股不超过4520万股,发起人为郭进证券,会计师事务所为瑞华所。
虽然会议顺利通过,但奥海科技对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坏账却很尴尬;对子公司的收购充满了疑问;然而,购买数据是矛盾的,供应商没有找到此人,或招股说明书作出虚假陈述。
澳海科技成立于2012年,2017年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主要从事充电器、移动电源等智能终端充电存储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从2016年至2019年1月至6月,澳海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1198.35万元、115322.07万元、166118.07万元和98029.84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59,856,700元、51,269,900元、113,710,800元和79,699,700元,其中2017年净利润同比下降67.93%;同期,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326,214,900元、413,537,400元、543,445,500元和638,019,100元,分别占总资产的39.43%、36.61%、33.11%和36.08%,占营业收入的32.24%
截至各报告期末,澳海科技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及平均收款期均略高于同行业公司。根据招股说明书,这是由于其客户结构和客户给予公司的信贷政策与同行给予的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澳海科技每个报告期末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别为1761.56万元、5520.82万元、6423.8万元和6960.78万元。
其中,澳海科技2017年坏账准备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其2017年下半年财务状况恶化,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澳海科技应收账款的回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必须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导致澳海科技2017年利润下降。
自2017年至2019年6月30日,截至各期末,奥海科技无法从金利收回的应收账款分别为3288.7万元、3424.96万元和3424.96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乔尼欠澳海科技贷款34,249,600元,澳海科技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招股说明书,澳海科技于2014年至2018年1月与乔尼合作。乔尼主要从澳海科技购买充电器。从2016年到2018年,澳海科技的销售额分别为6867.62万元、3640.22万元和116.46万元,成为澳海科技2016年第二大国内客户。
根据招股说明书,东莞海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海胜)是澳海科技于2015年收购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主要从事塑料外壳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2014年12月9日,罗早生、彭伟年分别出资90万元和10万元成立东莞海胜。当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出资于2014年12月26日缴足。
一年后,2015年12月,罗早生将其90.00%的股权(90万元)以236.1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东莞澳海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海有限公司”,即发行人的前身)。彭伟年以262,350元的价格持有其10.00%的股权(100,000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5年12月15日出具的《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15]第575号)进行协商定价,当时净资产不详。
根据Qixin.com的信息,2014年东莞海胜的总资产为101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00万元;令人惊讶的是,成立于2014年12月的东莞海胜,当年拥有220名员工。
特别是根据招股说明书,罗早生是澳海科技实际控制人刘的堂兄弟,通过深圳澳悦投资合伙(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澳悦投资)间接持有0.27%的股份,现为东莞市海胜的总经理。截至2019年6月30日,东莞海胜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2,775,200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522,20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700元。
让我们看看澳海科技收购的另一家全资子公司——东莞海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海州)。东莞海州注册资本800万元,主要从事电解电容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认缴人民币200万元,设立东莞海州,注册资本200万元。东莞海州成立不到两个月。2016年1月20日,澳海科技以0元(原股东深圳冠腾在转让时未缴足注册资本)收购东莞海州。根据招股说明书,东莞海州被收购时,东莞海州刚刚成立,尚未开业,尚未出资。购买日被购买方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为0元,因此以0元的价格被购买。截至2019年6月30日,东莞海州总资产3164.39万元,净资产1167.68万元,营业收入2190.49万元,净利润-77.04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东莞海州原股东深圳冠腾成立于2014年,赖华鼎持有70.00%,刘建生持有30.00%。根据招股说明书,赖华鼎现在是东莞海州的执行董事兼经理,奥悦投资在员工持股平台的投资比例为1.2%;刘建生目前在东莞海州担任监事,他在奥悦投资的投资比例为2.4%。他们共间接持有澳海科技0.27%的股份。
不仅对收购子公司有疑问,而且澳海科技也与新成立的供应商合作,采购数据也是矛盾的,所以供应商中没有这样的人也是令人费解的。
根据招股说明书,2018年澳海科技第四大供应商东莞丽晶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晶塑料)于2016年9月29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东莞立信塑料有限公司持有50%的股份,徐娟持有50%的股份。2016年,澳海科技向水晶塑料购买了人民币125,800元,2018年购买金额高达人民币33,840,300元,即在水晶塑料成立时,澳海科技与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同一份招股说明书中,澳海科技披露了包括丽晶塑料在内的许多供应商的采购金额,这是矛盾的。
根据招股说明书中五大原材料供应商的披露,澳海科技于2018年向丽晶塑料购买的橡胶外壳材料金额为人民币33,840,300元。同时,根据招股说明书,澳海科技同年以3362.66万元向丽晶塑料购买了橡胶外壳材料,也是购买橡胶外壳材料,但购买金额与购买金额相差21.37万元,令人费解。
另一家橡胶外壳材料供应商深圳市豪景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景达实业)也是如此。招股说明书披露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时,昊敬达工业在2016年和2017年是澳海科技的第三大原材料供应商,澳海科技主要向其购买橡胶外壳材料,购买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5,497,600元和人民币30,368,700元。随后,招股说明书显示,在2016年和2017年,澳海科技分别以人民币25,118,700元和人民币30,358,400元的价格从豪景达工业购买了橡胶外壳材料,与购买橡胶外壳材料的价格相同,分别为人民币378,900元和人民币10,300元。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集成电路材料供应商深圳龙军电子有限公司、盛瑞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上海乐德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磁性材料供应商忠县南泰电子有限公司、重庆金莱科技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前后的采购数据并无不同。
其他不一致的采购金额是由澳海科技采购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原材料造成的,因此无法逐一比较。但是,鉴于同一招股说明书中的购买金额存在矛盾,可能需要澳海科技和保荐机构进一步解释。
截至发稿时,澳海科技仅更新了第二版招股说明书,两次反馈均要求澳海科技补充披露供应商选择标准,并按类别披露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注册经营场所、经营规模、股权结构等。
在更新后的招股说明书中,澳海科技根据反馈要求披露了这一内容,但仅遗漏了2016年第四大供应商深圳创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明新能源)。根据招股说明书,澳海科技主要向其购买电池材料,购买金额为人民币1631.14万元,占总购买金额的2.74%。
根据招股说明书,该公司的主要原料是橡胶外壳材料,电阻和电容材料,磁性材料,集成电路材料等。,并且没有提到电池芯材料是否是主要原料。因此,招股说明书没有披露创明新能源的基本情况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研查平台上很难找到创明新能源的相关信息,只有深圳创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有类似的名称。本公司成立于2003年,主要业务范围包括高性能绿色电池产品、电池组、便携式电子设备电源、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等。
澳海科技首次公开募股后:矛盾的购买数据、招股说明书或虚假陈述首先出现在一封财务信函上。
来源:央视线
标题:奥海科技IPO:采购数据自相矛盾,招股书或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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