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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联(上海记者孙)日前,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辽宁建平农村商业银行收到11张监管票,共被罚款210万元。
根据朝阳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披露表,辽宁建平农村商业银行存在9起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大股东以非自有资金入股;重大关联交易未按照监管要求获得批准;未经资质审批实际履行高级管理职责的;违规为关联方融资行为提供担保;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发放给不合格的借款人;未能向集团客户授予统一信贷。贷款“三查”不是尽职调查,利息由贷款收取;调整贷款分类,掩盖不良贷款;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被罚款200万元。
根据剩余的10张罚单,2人被禁止进入银行5年,2人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资格5年,2人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4人被警告。根据此前公布的统计,10人包括公司的董事长、总裁、副总裁和董事会秘书。
董事长隗洪钧对辽宁建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的非自有股份负有领导和直接责任。他被禁止在银行业工作五年,原因是未能尽职尽责地向不合格借款人发放贷款,未能尽职尽责地收取贷款利息,未能向集团客户发放统一信贷,以及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
辽宁建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刘士毅对关联方违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对未按监管要求审批重大关联交易、未对不合格借款人发放贷款尽职尽责负有领导责任,对调整贷款分类掩盖不良贷款负有管理责任,非现场监管统计与实际行为不符,五年内不得从事银行业工作。
辽宁建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王国维,未对不合格借款人发放贷款进行尽职调查,未对贷款收取利息进行尽职调查,未对集团客户统一授信承担领导责任和责任,取消高级管理人员资格五年。
辽宁建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王永生未按监管要求审批重大关联交易,未对不合格借款人进行授信尽职调查,未对贷款收息“三查”尽职调查,未对集团客户统一授信行为承担领导责任和承担责任,取消高级管理人员资格5年。
孙对辽宁建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向集团客户发放统一授信负责,并对未尽职贷款的“三查”管理负责;董事会秘书张负责辽宁建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领导和承办,未按监管要求进行审批,贷款“三查”对不合格借款人发放贷款不尽职,贷款分类调整掩盖不良贷款,非现场监管统计与实际行为不符。两人都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对副行长、崔海鑫董事、姜董事、刘忠浩董事提出警告,认为辽宁建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调整贷款分类掩盖不良贷款。
据公开信息,辽宁建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12日,法定代表人奎,分支机构41家。
来源:央视线
标题:11张监管罚单!辽宁一农商行被罚210万元 董事长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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