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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经纬客户6月11日电据广东证监局网站公告,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股份”)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违规信息披露被发出警告信。

图片来源:广东证监局网站

根据《行政监察办法》的决定,2019年10月25日,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上市公司股东应占年度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564.14万元至1128.28万元。2020年2月29日,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业绩报告,2019年预计净利润为2211.71万元。4月30日,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的特别说明》,披露2019年净利润为1630.99万元。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述主要经营成果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以及经审计的年度报告。5月30日,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19年年报,披露公司2019年亏损3.29亿元。高乐股份披露的2019年净利润发生了很大变化。此前披露的业绩快报和主要经营业绩信息不准确且未及时更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信披违规!盲盒概念股高乐股份及全体董高监收警示函

根据《行政监察办法》的决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学恩、财务总监沈梅、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马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杨启新、董事、副总经理杨光成、杨锡鸿、独立董事杨广龙、、、、监事、陈海忠、、副总经理方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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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广东省证监局决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发布警示函。广东证监局表示,高乐股份及全体董事、高级监事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如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内部责任,并在收到本决定后30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和内部责任追究,同时抄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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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官方网站信息,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股份”或“公司”)成立于1989年10月,前身为普宁振兴制造厂有限公司,2002年改制为股份公司,并于2010年成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股票代码002348,股票简称“高乐股份”),是中国最早上市的玩具企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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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6月8日,高乐股份在深交所互通平台上表示,我公司从2018年开始设计、生产和销售盲箱。迪士尼点心屋盲盒系列和彩虹屋盲盒系列是通过包括迪士尼和hellokitty在内的知名动画知识产权许可开发的。市场反应热烈,销售良好。今后,公司将加大盲箱产品的开发力度,不断向市场推出独特新颖的产品。预计《花木兰》将于今年7月上映,公司将及时向市场推出花木兰电影盲盒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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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

尽管有“盲箱”概念,高乐股票的股价已经连续两个交易日下跌。截至6月11日新闻发布时间,高乐股价下跌1.44%,至2.72元。(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央视线

标题:信披违规!盲盒概念股高乐股份及全体董高监收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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