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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最近,国务院发布了中国(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和(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指出,在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六省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新时期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更好地服务于对外开放的总体战略布局,把自贸区建设成为新时期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国务院发布《关于六个新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规划的通知》

《总体规划》提出了不同重点的差异化改革试点任务。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出了培育新的贸易形式和新模式、加快海洋产业发展、探索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的具体措施,重点是加快新老发展动能的持续转化,发展海洋经济,形成对外开放的新高地。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出了提高海外投资合作水平、加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支持制造业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重点建设开放型经济发展先导区、实体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和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已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联系的重要门户,围绕建设面向东盟的新型国际海陆贸易通道,提出了畅通国际通道、建设东盟合作示范试验区、建设西部海陆互联互通门户港等具体措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出了支持国际商品贸易发展和生物医药及生命健康产业开放发展的具体措施,重点建设国际贸易和物流重要枢纽、新型工业化基地、全球创新高地和开放发展先导区。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打造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互联互通的重要通道,建设连接南亚和东南亚的重要节点,促进面向南亚和东南亚的中国辐射中心的形成和边境开放,并提出创新边境跨境经济合作模式、加强科技领域国际合作等具体措施。围绕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建设与俄罗斯和东北亚区域合作的中心枢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出了加快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建设俄罗斯和东北亚交通物流枢纽的具体措施。

国务院发布《关于六个新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规划的通知》

《总体规划》强调,在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要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实现区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安全。充分发挥地方和部门的积极性,抓好各项改革试点任务的落实,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各地要加强地方立法,完善工作机制,建设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各相关部门要及时下放相关管理权限,赋予改革自主权。要加强试点任务的总结和评估,加强政策的系统整合,形成更多可以复制和推广的改革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国务院发布《关于六个新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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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在线直播

标题:国务院发布《关于六个新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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