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498字,读完约9分钟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最近,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宣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关于《条例》的提问。
问:请介绍《条例》颁布的背景和意义。
答: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宣传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了一系列重要会议,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宣传工作的方向、大局和战略等重大问题。做好新形势下的宣传工作,当务之急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宣传工作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以党内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为宣传工作提供基本依据。
中共中央高度重视《条例》的制定,并将《条例》纳入《第二个五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规划(2018-2022)》。根据党中央的要求,中宣部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起草了《条例》草案。2019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条例》。6月29日,中共中央发布了《条例》。
《条例》是宣传领域的骨干和党内基本法律法规。严格的法律法规为全党开展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支持,标志着宣传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出了新的一步,在党的宣传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问:请介绍《条例》的主要框架。
答:《条例》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穿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工作的地位、作用、目标、任务、责任和现实要求等一系列重要论述。《条例》共有13章53条,大致分为三节。第一部分包括总则、组织领导和职责两章,主要包括宗旨依据、定位作用、指导思想、根本任务、工作原则和机构设置、党委和宣传部的职责等一般内容。第二部分从第三章到第十一章,规定了宣传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理论、新闻、舆论和出版、思想道德建设、文化、文艺、网络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对外宣传、基层宣传工作、思想管理,以及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第三部分包括两章:保障与监督、补充规定,主要包括机制保障、资金保障、表彰激励、舆论研究与信息保障、法治保障、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
问:《条例》对宣传工作的定位、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有哪些规定?
答:关于宣传工作的定位,《条例》规定,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是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党的思想政治领导、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的重要途径。动员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理论武装、舆论引导、思想教育、文化建设和文明建设,实现党的思想和目标的工作和活动。宣传工作是党领导人民赢得革命、建设和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关于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条例》规定,宣传工作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期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整合意识,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的领导,肩负起高举旗帜、凝聚人心、教育新人、发展文化、发展形象的使命,推动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上紧密团结,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条例》提出了高举“两个巩固、三个建设”的根本任务,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强大感染力和影响力的中国文化软实力。
问:《条例》对各级党委的宣传职责有哪些规定?
答:做好宣传工作需要全党的共同努力。各级党委对宣传工作负主要责任,要把学习、宣传和落实新时期习近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宣传领域重大战略任务的总体指导和重大问题的分析判断。《条例》规定了党委的七项主要职责: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宣传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导精神,指导和监督检查下级党组织做好宣传工作;二是定期研究部署宣传工作中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每年向党中央或上级党委报告宣传工作;三是研究制定宣传工作的重要政策,按照权限制定党内规章和与宣传工作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制定与宣传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第四,牢牢把握思想工作的领导,落实思想工作责任制;五是协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第六,领导宣传部做好宣传工作,选拔和匹配宣传系统的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加强宣传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第七,领导同级人大、政府、CPPCC、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在这方面的宣传工作。
《条例》还规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督委员会、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党的工作机构和直属机构参照党委履行相应的宣传职责。
问:各级党委宣传部的职责是什么?
答:党委宣传部是中共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负责思想工作的职能部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和协调部门。《条例》规定了党委宣传部的16项工作职责: (一)贯彻党的宣传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宣传工作的重要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二)协调思想工作,组织协调思想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并结合巡视检查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三)指导和协调理论研究、学习和宣传;(四)全面分析判断和引导舆论,指导和协调新闻机构的工作,协调新闻发布工作;(五)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全面指导广播电视工作,组织和指导扫黄打非工作;(六)协调和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组织和指导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群众精神文明建设;(七)协调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和组织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的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推进群众文化建设;(八)指导和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发展,指导和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管工作;(九)宏观指导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协调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十)开展宣传工作,指导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协调中国文化的对外宣传,协调人权宣传工作;(十一)协调和推进宣传领域的法治建设;(十二)协调和指导舆情信息工作;(十三)负责宣传工作的内容建设和口径管理;(十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宣传系统领导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十五)指导下级党委的宣传工作;(十六)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问:《条例》加强基层宣传工作的具体措施是什么?
答:考虑到基层宣传工作相对薄弱,《条例》专门有一章是关于基层宣传工作的,明确规定了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研究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等基层单位的宣传工作。在机构设置和工作力量方面,规定乡(街道)党组织要明确一名党委(党工委)成员负责宣传工作,村(社区)党组织配备宣传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设立宣传工作机构;高校党委设立宣传部门;国有企业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宣传员;各级党和国家机关的基层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宣传工作机构,或配备从事宣传工作的人员。在阵地建设方面,规定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新时期文明实践中心和县级媒体整合中心建设,加强基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广播电视机构、乡(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馆、文化体育广场等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在经费保障方面,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和完善农村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增加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
问:请谈谈如何执行这些规定。
答:学习贯彻《条例》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条例》的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思想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监督纪律。
中宣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第一,加强学习和宣传。推动将《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组织学习培训和宣传解释,让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和主要内容。二是完善支撑体系。加强总体规划,推动各地区有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宣传领域的法律法规,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第三,做好监督实施工作。及时开展专项调查,深入了解《条例》执行情况,推动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免责声明:本网站的一些文章是从互联网上转载的。如果涉及到第三方的合法权利,请通知本网站进行处理。
来源:央视线
标题:全面提高新时期宣传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中宣部部长就《中
地址:http://www.yangshinews.com/ysxw/7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