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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0月11日电1979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决定建立经济特区。以建立经济特区为标志,中国对外开放迈出了重要步伐。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建立经济特区的构想逐渐形成。1979年4月,中国共产党召开了中央工作会议。广东省委书记向中央领导同志汇报时,建议中央下放一些权力,允许在毗邻港澳和重要侨乡汕头的深圳、珠海设立出口加工区。这个建议引起了中央领导同志的注意。在与广东省委负责同志谈话时,邓小平说:最好叫它特区,但陕西、甘肃、宁夏从一开始就要叫它特区!中央政府没有钱,所以它可以给一些政策。你可以自己做,为我们的出路而战。
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了《广东省委员会和福建省委员会关于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报告》,决定给予广东省和福建省的对外经济活动更多的自主权。与此同时,决定在深圳和珠海划出部分地区作为出口特区试点,并在获得经验后考虑在汕头和厦门设立特区。
1980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了《广东省和福建省会议纪要》。出口特区正式更名为经济特区。同年8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经济特区的设立,并通过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这标志着中国经济特区的正式诞生。
从1984年1月24日至1984年2月15日,邓小平先后视察了深圳、珠海、厦门三个经济特区,充分肯定了经济特区建设的成就,并愉快地分别为三个经济特区题词。
经济特区取得的显著成就,向世界展示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坚定决心,同时也为逐步扩大开放、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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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线
标题:[辉煌的70年,为新时代——新中国的辉煌岁月而奋斗]建立经济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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