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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的讲话中指出,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加强党的建设,必须同一切削弱先进性、破坏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才能祛病、疗伤、兴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党的身体更加健康。
作为一个拥有8800多万党员和440多万党组织的大党,作为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的执政党,党的建设至关重要,事关全局。趁热打铁需要艰苦的工作。治理一个国家,我们必须先治党,从严治党。如果党的管理软弱涣散,党内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我们党迟早会丧失执政资格,必然会被历史淘汰。因此,管理好党,必须以严词为纲,在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和整个过程中贯彻严格的要求。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针对党内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铺张浪费问题,提出并实施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 以及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的特殊教育中存在的松散和不切实际的问题。 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习党章党纪的系列讲话,学习教育合格党员,进一步解决党员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注重加强党内制度建设。《中国共产党检查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守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继制定、颁布和实施。《巡视员工作条例》坚持从严治党、按章办事,贯彻中央巡视员工作方针,注重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制造冲击,提升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廉正和自律守则》和《纪律条例》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两者相辅相成。《廉洁自律守则》坚持积极倡导,注重道德,是党员、党员和领导干部能够看到和达到的高标准;《纪律条例》注重纪律和纪律的要求,列出负面清单,注重立法,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定不可触及的底线。这些党内法律法规有效地遏制了党内各种违纪违规的混乱局面。但是,对于一些不当官的领导干部来说,他们害怕承担责任和无所作为,一些党组织在从严治党方面效率低下。主要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的管理又松又软,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缺失,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维护党的纪律监督和失职渎职,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反腐败,《问责条例》第一次全面聚焦党内问责,成为党内问责的第一部基本法, 这弥补了党内法规建设中的一些空的盲点和死角,收紧了党的制度的牢笼。
《问责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旨在落实党组织管理党和党的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和廉洁的责任。问责范围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严格全面执政、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委部门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检小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责任追究的内容是,对那些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应强烈、损害党的执政政治基础的人要严肃追究责任,不仅要追究主要责任、监督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该条例还对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进行了区分,并根据情节轻重共规定了七种问责方式:党组织有三种问责方式,即检查、通报和整顿;对党的领导干部问责有四种方式,包括通报、训诫、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其中训诫包括谈话和书面训诫;组织调整或处理包括停职检查、岗位调整、辞职、降职、辞退等。《条例》还规定,问责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向问责决策机关书面审查,并在民主生活会或其他党务会议上进行深入检查;建立健全典型问责问题的报告和曝光制度,采取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和惩戒措施进行问责,并普遍向社会公开;实行终身问责,玩忽职守、违约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无论责任人是否调离、晋升或退休,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实际上就是党在同一切削弱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在同疾病作斗争、在同创伤作斗争、在同浑浊作斗争、在同澄明作斗争。这向全党发出了必须问责、必须从严的强烈信号,有利于增强党的自净、自强、创新、自强能力,经受住四大考验,战胜四大危险,确保党永远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边肖张士毅,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研究员,第三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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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线
标题:[专家谈]责任条例使党的身体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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