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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国务院发布了《矿产资源权益基金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新型矿产资源权益基金制度,维护和实现国家矿产资源权益,营造公平的矿业市场竞争环境。
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近日,国务院发布《矿产资源权益基金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新型矿产资源权益基金制度,维护和实现国家矿产资源权益,营造公平的矿业市场竞争环境。
《建议》提出了以下改革措施:一是探矿权、采矿权现行价格调整为矿业权转让收入,适用于所有国家,体现国家所有者权益,中央与地方政府分成比例确定为4: 6。二是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纳入矿业权占用费,矿业权占用费根据矿产品价格变化和经济发展需要动态调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摊比例确定为2: 8。第三,在矿业领域,要组织实施资源税改革。四是将目前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调整为管理规范、权责统一、使用方便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建议》提出了相关改革配套政策:一是将矿业权出让收入和矿业权占用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各级财政用于地质调查和矿山生态保护与恢复;二是取消国有地勘单位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为国有资本的政策,已转为国有资本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不再返还。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接受履行国有资产投资者职责机构的监督;第三,建立和完善矿业权持有人的信用约束机制。
《规划》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矿产资源权益基金制度改革部际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矿产资源权益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省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和推进本地区矿产资源权益制度改革的主要责任,扎实稳步推进各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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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线
标题:国务院发布矿产资源权益基金制度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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