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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沙8月20日电(记者刘)现在是八月,湖南的太阳像火一样。在距离长沙市100多公里的宁乡市沙田镇堆子村,一座有着近200年历史的四合院隐藏在青山绿水之间。这是谢觉哉同志的故居。
谢觉哉同志,延安五老之一,是中国共产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杰出的社会活动家,我国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人之一。
谢觉哉,原名谢觉斋,1884年5月生于湖南省宁乡县(今湖南省宁乡市)。1905年,他考入晚清。他于1919年加入五四运动,1921年加入新民学会,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大革命期间和大革命失败后的一段时期,谢觉哉主要在湖北、上海和湘西、湖北苏区从事党的宣传教育工作,先后担任《大江日报》、《红旗日报》和《工农日报》的编辑。
1933年4月,谢觉哉到中央苏区工作,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秘书长兼内务部长,主持并参与起草了中国红色革命政权最早的劳动法、土地法、婚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1934年10月,谢觉哉参加了长征。红军到达陕北后,他担任内政部长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西北办公室秘书长,后来又担任司法部长和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七七事变后,谢觉哉去了兰州,担任中共中央在兰州的代表。同年9月,他担任陕甘宁边区政府高等法院院长。1939年2月,他担任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1941年,他担任陕甘宁边区参议院副议长。
1948年8月,谢觉哉担任华北人民政府成员,9月担任华北人民政府司法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谢觉哉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长。1959年4月,他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1965年,他担任CPPCC第四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他于1971年6月15日在北京去世。
谢觉哉一生不求私利,不求名利,诚实守信,艰苦朴素,实事求是。几十年来,他一直是人民的公仆。他规定他的孩子不能随便使用他的汽车,并经常对他们说:我是共产党员,你们是共产党员的孩子,你们不允许有特权思想。
在内务部工作期间,谢觉哉本着为中央分担后顾之忧、为群众排忧解难的精神,不仅亲自参与了各项救灾和养老政策的制定,还四处走访灾区,走访贫困群众,提出问题,具体解决实际问题。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谢觉哉不仅亲自办案,而且深入全国法院,亲自查看案卷,大胆纠正冤假错案,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献给党,更加勤奋地为人民谋利,这是延安时期谢觉哉过生日时人民送给他的一首诗,也是谢觉哉革命生活的最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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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在线直播
标题:谢觉哉: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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