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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负责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发表讲话。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高级律师郑汝桦今日(六月二十一日)发表以下声明:
5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实施机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并将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公布实施。这种做法完全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制定有关法律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制止和惩罚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从而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使一国两制稳定而深远。
《决定》第四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和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执法机制,加强执法力量,加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执法工作。草案的解释建议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一个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而律政司作为承担维护国家安全主要任务的政府部门之一,亦会成立一个专责部门,负责检控国家安全罪行。
过去一年,香港社会动荡不安,暴力事件时有发生,有些人甚至主张独立。面对日益严峻的国家安全形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和立法机关很难在可见的时间内自行完成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因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国家层面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实施机制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郑汝桦说,草案的解释明确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时应尊重和保护人权,根据《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保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这些明确的规定应该消除公众的疑虑。我将领导司法部全力支持和配合港口地区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工作。
来源:央视线
标题: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表示全力支持和配合维护港口地区国家安全的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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